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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男子无工作能力 诈骗工会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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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10: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 48岁的重庆男子,因身患疾病失去工作能力,老家给的生活补助又不够花,就想到了诈骗工会。在北京的20天内,他去4家工会“报到”,最终被控制。昨日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罗某48岁,个头高高、身材胖胖。据检方指控,从今年3月20日至4月9日,罗某谎称自己在某预制板厂工作,后因病被解除劳动合同,再以回家看病需路费为由,向房山区、丰台区总工会,通州区职工服务中心骗取6210元。

今年4月9日,罗某再次以相同的方式到海淀区总工会欲骗取钱款,被工作人员识破报警,罗某被控制。

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罗某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实,并表示认罪。罗某称,2009年时,他得了肝硬化、肝腹水,并做了肝脏切除手术,手脚也断过。

“因为我不能做体力活,也没有人管,才想到去骗钱的”。罗某称,钱都买药了,现在没有能力退赔,并且也没有家属,就他一个人生活,“怎么处理,我都接受”。

罗某表示,身份证是他找老乡借来复印的,解除劳动协议书是他伪造的。至于为何要用别人的身份证?他说,因为在老家领取了补助款,所以自己的身份证不能用。

法庭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罗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讲述

“工会不给钱他又闹又骂”


罗某在供述中称,因自己没劳动能力,老家的政府每年会给2000元的生活费,“现在物价这么高,这点钱根本就不够用,所以才想着出来骗”。

罗某称,他到全国范围内各个人民政府的工会去骗钱,每次均以当地农民工的身份,谎称工作期间得了重病,希望政府给点钱,让他生活,以此方式每次都能骗到钱。

“我一直都这样生活,因工会只能骗一次钱,所以在今年3月我就来北京了。”罗某说,直到被抓,他才来北京20天左右。罗某介绍,如果工会不给钱,他就耍赖。

工会工作人员也陈述称,如果罗某到了工会拿不到钱,他就会又闹又骂,直到骗局得逞,中间根本就不给核对信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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