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打折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王大治
查看: 97|回复: 0

湘潭“裸模”状告画家终审胜诉 获赔30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9 10: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备受关注的“裸模”案日前有了定论,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湘潭女子王樱璇胜诉
  -法院判决画家王宏峥侵害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成立,赔偿30万元并登报道歉
  红网湘潭站7月17日讯(湘潭晚报记者李涛 实习生田晓莉)“二审结果出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王宏峥侵犯王樱璇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成立,维持原判,要求王宏峥停止公开刊登展览出售《尘》系列油画的侵权行为,赔偿30万,并于7日内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昨天,36岁的湘潭女子王樱璇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了这条消息。对于判决结果,王樱璇坦言“在意料中”,她说,判决“还了我的尊严和清白,证明了我不是他们所说的‘裸模’!”
  一审二审她都胜诉
  昨天下午,在市中心医院,记者见到了陪小孩来医院看病的王樱璇。在病房外的过道里,王樱璇握着刚拿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很有感触。自去年5月份王樱璇向雨湖区法院起诉以来,这起官司从一审到二审,历时一年多。期间,媒体的广泛报道和双方在网上的“唇枪舌战”,让王樱璇和家人背负了太多的压力。
  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王宏峥将在判决生效后七天内,赔偿王樱璇人民币30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报刊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恢复名誉。此外,王宏峥还应停止对王樱璇肖像权的侵害,删除网站中所有涉及王樱璇裸体形象的油画。
  由于是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王樱璇取得了这场官司的最终胜利。对于这一结果,王樱璇坦言胜诉“在意料之中”。
  四大疑点一一澄清
  这起案件之所以广为关注,除了案情本身,还与该案的众多疑点有关。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有四:一,涉案油画是否是以王樱璇为原型创作而成;二,涉案油画的公开(发表)、展览、传播以及转让是否侵害了王樱璇的人格权;三,王宏峥是否以涉案油画谋取了经济利益;四,王樱璇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害数额如何确定。
  最终,王樱璇的大多数诉求得到了法院的采信。法院认定,涉案油画确系以王樱璇为原型创作而成,王宏峥因涉案油画不仅提升了他的知名度,而且获取了直接经济收入。“鉴于王宏峥侵权行为给王樱璇及其家人带来了较大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侵权后果较为严重,30万赔偿符合情理。”
  王樱璇究竟是不是王宏峥所宣称的“裸模”,更是此次辩论的重中之重。在庭审中,王宏峥没有向法院提交任何可以证实王樱璇曾为其他画家充当专职或兼职模特的证据。而王樱璇却向法院证明双方曾有“较为亲密的关系”。据此,法院认定王樱璇是基于亲密朋友关系同意王宏峥为其拍照作画。
本广告位招租,全站贴子下方显示。文字500元/月,可用图片800/每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你知道吗?我最讨厌要回复才能看的贴,可是又忍不住好奇去回复!你还讨厌什么呢?

1 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