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念姨 发表于 2012-7-3 09:53:35

三名90后为赚取生活开支 合伙贩毒“结伴”入狱


 近日,三名90后青年因合伙贩毒,一同获刑入狱。
  阿彪、小赵、小范三个90后青年为赚取生活开支,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向他人贩卖海洛因五次,最终三人先后被警方抓捕,获刑入狱。
  三人在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一起暂住期间,萌生了合伙贩毒挣钱的念头。由阿彪出资,向“杨宁”(另案处理)购买了1克海洛因,他们又在这1克海洛因里添加了一些其他成分来增加“重量”,然后将加工后的海洛因分成10小包,准备一起贩卖。
  货分好后,三人用手机联系吸毒人员,阿彪、小范都多次向吸毒人员出售这些海洛因,贩毒赚来的钱,被三人共同用来做“生活开支”。
  2011年9月6日10时许,小赵携带海洛因在同安区新民镇梧侣村与周某交易时被抓获,民警们在现场缴获白色粉末一包。紧接着,阿彪、小范也在暂住处被抓。存放在暂住处的海洛因被民警缴获。
  法官审理认为,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达到5次,属情节严重。因此,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二年二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实习生 赵倩 缪立芳 通讯员 李昌明 王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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