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缴费拟延长至15年 学生“强制”参保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昨起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征求市民意见。与现行条例相比,该《条例》明确了参保对象应覆盖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居民以及非广州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广大外来工和在校学生也都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而且是“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学校未按规定执行将受到相应处罚。此外,《条例》还将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年限由10年延长到了15年。新快报消息,《条例》第七条规定,在校学生应当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对此,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由于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文件对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体现自愿原则,导致部分在校学生的疾病风险意识不强、参保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多例未参保的学生因出现重大疾病而医疗费用没有保障的情况。加上国家和省多个文件要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大中专学生参保率达到100%。因此,条例在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基础上,对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亦作了强制规定。
如各类学校违反规定,未为其在校学生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或者未履行代收代缴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费责任的,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奉〃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