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传淫秽视频种子获刑半年
本报讯 8月3日,峨山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首例传播淫秽物品案并当庭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月11月至2011年5月间,被告人任某在互联网上以网民“podsar”的名称注册登录某网站后,充值成为该网站永久会员,之后任某在该网站上多次发帖,帖内含有图片及视频种子文件。经玉溪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司法鉴定中心远程勘验,任某在该网站上发送的图片及视频种子文件被点击下载20576次。经鉴定,以上图片及视频种子文件均为淫秽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明知是淫秽物品而在互联网上传播,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任某在庭审时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峨山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