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men 发表于 2012-7-16 09:34:52

联部街塌楼案二次开庭


 东北网7月12日讯 11日,南岗区法院对去年联部街塌楼案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案件追加了两名被告人:肇事房的工程设计者刘金野、实施者赵亮。两人与该工程组织者、肇事房主于立萍、宋传春均以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提起公诉。
  南岗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7月初,刘金野在于立萍、宋传春非法组织拆建哈尔滨市南岗区联部街60号房屋过程中,接受于立萍、宋传春的聘请,在无设计资质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其出具设计图纸,并在基坑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时,没有在设计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说明。同年7月20日,赵亮在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揽了该工程,并按照刘金野出具的设计方案施工,施工中未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去年7月21日4时20分,施工造成毗邻的联部街58号居民楼发生部分坍塌,经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工程质量检测站鉴定,坍塌事故是由于毗邻坑基施工至58号居民楼山墙毛石基础底面以下1.15米左右,致使毛石基础地基失效,发生向下和向基坑侧的较大位移,是该楼局部倒塌的直接原因。
  经物价部门鉴定,坍塌事故造成南岗区联部街58号楼6户居民物品受损,损失为人民币194470元、联部街58号楼二单元6套坍塌房屋损失为人民币2721800元,共计损失为人民币2916270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金野、赵亮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与宋传春、于立萍案一并审判,依法判处。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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