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48岁女教授回应色诱博士事件:将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厦大畸恋、48岁女教授色诱博士?近日,厦门大学两位教职员工的恋情被炒得沸沸扬扬。当事人48岁女教授回应:该事件已严重危害本人声誉,并对厦门大学造成影响,因此提起诉讼,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http://pic.sdnews.com.cn/2012/NewsImg/2012/7/10/1702_P_5663444_0__1919155022.jpg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 近日,厦门大学两位教职员工的恋情被一名当事人在网络曝光后,因男女双方年龄和身份差距,被冠以“厦大畸恋”名义引发广泛关注,日前更被台湾媒体炒作。昨晚,另一名当事人在新浪开实名微博回应,并称已提起法律诉讼。
该两位当事人,女方石某系厦门大学“守寡女教授”,年已48岁,男方邹某在网帖中自称是厦大的已婚博士生,30岁。7月1日,邹某在天涯论坛发帖,大量曝光两人交往细节和女方照片,言辞大胆露骨。原帖点击量已超过53万,留言回复超过1500条。
厦大畸恋续:48岁女教授发微博否认色诱男博
石某于7月8日晚开通微博,对此事正面回应。石某称,本不愿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把原本两个人的私密事情见诸公众,也不想对簿公堂,但是随着网络和媒体的传播,已严重危害本人声誉,并对厦门大学造成影响,因此提起诉讼,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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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岁女教授回应厦大畸恋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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